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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社会培训校外现场教学后勤服务事项供应商遴选邀请函

日期:2022-12-27 返回

各有关单位:

在我院承接或主办的社会培训项目中,有部分项目开设有校外现场教学的课程,校外现场教学期间的交通、住宿、餐饮、保险、基地讲解和综合服务等后勤服务事项,拟委托校外供应商组织开展,特邀请若干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遴选。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社会培训校外现场教学的后勤服务

项目编号:PX2022001

二、遴选数量及服务期限

1.遴选三家服务商。

2.服务期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三、遴选方式及流程

1.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质材料和工作方案。

2.学院对供应商的条件进行审核。

3.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和工作方案进行评审打分。

4.分数达到70且排名前三名的供应商获得服务资格。

5.签订合同。

四、报名办法

1.报名表于2022年12月30日下午18:00前发指定邮箱

2.其他纸质材料于2023年1月5日下午15:00以前送达

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限制条件。

8.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作为多家供应商报名。

8.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采购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

8.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咨询、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我院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8.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6回避。采购活动中,我院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六、纪律要求

(一)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老师

2.联系电话:0831-8272736

指定邮箱:903860229@qq.com

3.送达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新村74号金沙集团186cc成色继教院培训科A1区办公楼一楼101室

附件:1.社会培训校外现场教学后勤服务供应商报名表

      2.社会培训校外现场教学后勤服务供应商评分标准

      3.社会培训校外现场教学后勤服务供应商资质材料清单

      4.社会培训校外现场教学后勤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5.部分材料参考模板

我院

2022年12月26日

  • 附件【附件1-5.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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