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
2015年学生公寓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宜职院招〔2015〕11号
一、招标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有能力承担2015年学生公寓窗帘供货并安装的单位(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社会声誉好,遵纪守法,近三年来没有受到行政处分,无触犯法律行为或无处罚记录。
3、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17:00时前(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组织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
3、报名地点:先到学院学生处(电话:0831-8270117)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凭学生处出具的接洽函到计财处办公室(电话:0831-8272517)报名,领取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15年8月12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学校计财处,过期不再受理。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5000元整(大写:伍仟元整)。
投标人于2015年8月12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款或转款方式缴纳到指定招标方帐户,逾期未缴纳的作为无效标处理,汇款或转款的投标保证金以到招标方账户的时间和金额为准。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请于2015年8月12日下午18:00前到金沙集团186cc成色计财处开投标保证金收据。(联系电话:0831-8274585,0831-8272517)
户名:金沙集团186cc成色,
账号:88150120060101614,
开户行: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402671000015
评标结束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汇款或转款回单、投标单位开户信息和投标单位收据到计财处办理退款无息退回到投标人对公账户。中标人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保金。
六、开标、投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9:10。
投标地址:金沙集团186cc成色A1区办公楼4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13日9:00--2015年8月13日9:10,投标人将密封好加贴封条并加盖骑缝公章后的投标文件交至金沙集团186cc成色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 先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18270117 0831-8272517
我院
2015年8月5日